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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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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6月8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index.html)、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tcrsks.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

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招聘计划中2023019、2023021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限桐城籍入伍(入学)的退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桐城人事考试网(http://admin.gw.tcrsks.cn)。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00至7月1日17:00(周六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桐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7月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桐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2日16:00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3日16:00前登录桐城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急需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5日12: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5日上午(如特殊因素需调整,另行通知)。其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7月13日起,从桐城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此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内容参考《安徽省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满分均为150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2023019、2023021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设定两科笔试总成绩120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其他岗位设定两科笔试总成绩150分(含加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桐城市龙眠路86号三楼306室,联系电话0056-6136609)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或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个科目各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023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2023019、2023021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持中国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桐城人事考试网,待面试通知发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用8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有效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含加分)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含加分)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桐城市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报到上岗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桐城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委驻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3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下载:00an1m

附件:

2023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原标题:2023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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